《贵州省植物检疫办法》公布,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
《贵州省植物检疫办法》已经2025年7月31日省人民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,内容如下:
《贵州省植物检疫办法》已经2025年7月31日省人民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,内容如下:
第一条 为了加强植物检疫工作,防止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传播蔓延,保障农业与林业生产安全、生物生态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》、国务院《植物检疫条例》和有关法律、法规,结合本省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